(清)莊存與 撰 辛聰明 箋《莊存與找九宮格尚書詩經學三種箋》出書暨媒介

(清)莊存與 撰 辛聰明 箋《莊存與尚書詩經學三種箋》出書暨媒介

 

 瑜伽場地

 

書名:《莊存與尚書詩經學三種箋》

撰者:(清)莊存與

箋者:辛聰明

出書社:中華書局

出書時間:2023年3月

 

【撰者、箋者簡介】

 

撰 者:

 

 

 

莊存與(1719—1788),字方耕,號養恬,江蘇常州武進人,清代有名經學家,以清代公羊學與常州學的開創者而著稱于世。莊存與學貫六經,其學先于家內傳承,經其侄莊述祖、孫莊綬甲、外孫劉逢祿、從外孫宋翔鳳,繼而影響社會,后繼學者有龔自珍、魏源等。現存莊氏著作總集有《味經齋遺書》13種,為其后人收拾而成。

 

箋 者:

 

 

 

辛聰明,內蒙古烏拉特前旗人,清華年夜學歷史系博士,教學場地國學研討院博士后,現任山東年夜學儒學院副傳授。近年的重要結果有《年齡正辭箋》(中華書局,2020年)、《孟子集成》(上海古籍出書社即出)、《立諸夏之人紀:莊存與〈年齡正辭〉研討》(北京師范年夜學出書社即出)等。

 

【內容概要】

 

《莊存與尚書詩經學三種箋》包含清代有名經學家、常州學派首創者莊存與的《尚書既見》《尚書說》和《毛詩說》三種著作,莊氏關于《詩》《書》二經的闡發說解,也所有的見于此三書中。莊存與曾自稱“生平于《詩》《書》之學最明”(莊綬甲《尚書既見跋》),可見三書在莊個人空間氏心目中較為自得。與乾嘉長于求是、短于風議的學風分歧,三書不斤斤于訓詁考據,而是擺落文字,以闡發經典所蘊涵的先圣微言年夜義為尚。于《尚書》辨史事、明長短,于《毛詩》闡詩心、原詩旨,原始要終,體察圣人之作意,達天道,順情面,寄寓齊家事君、理政安邦的儒家關懷與政治思惟。

 

【目錄】

 

前 言

尚書既見箋

尚書既見卷一

尚書既見卷二

尚書既見卷三

 

尚書說箋

虞夏書

堯典

年夜禹謨

商書

咸有一德

高宗肜日

周書

泰誓

武成

洪范

旅獒

金縢

年夜誥

康誥 酒誥 梓材

召誥

洛誥

多士

無逸

君奭

多方

立政

呂刑

 

毛詩說箋

毛詩說卷一

國風周南

召南

毛詩說卷二

小雅

年夜雅

周頌

魯頌

毛詩說補卷三

國風周南

小雅

年夜雅

毛詩說附卷四

楚茨篇集釋

朱子瑜伽場地《柏船詩序辨說》正誤

 

附 録

資政年夜夫禮部侍郎武進莊公神道碑銘(龔自珍)

莊方耕宗伯經說序(阮元)

《尚書既見》跋(莊綬甲)

莊方耕師長教師《尚書既見》序(李兆洛)

《越縵堂日記》論莊存與 (李慈銘)

《譚獻日記》論莊存與(譚獻)

 

【媒介】

 

 

《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莊存與撰。莊存與,字方耕,號養恬,江南武進(今常州)人,生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卒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壽七十,是清代有名的經學家,尤以清代公羊學和常州學的開創者而著稱于世。

 

莊存與“學貫六藝”,爲學不斤斤于訓詁考據,而共享會議室獨得先圣年夜義于語言文字之外,即便置身在乾嘉儒者中間,也顯得進修而杰出,被朱珪譽爲“當代之儒宗,士林之師表”[朱珪:《年齡正辭序》,莊存與:《年齡正辭》卷首,道光七年(1827)莊綬甲刊本。]。現存莊存與的《味經齋遺書》共有著作13種,均爲解經之作,含《易》類5種:《彖傳論》《彖象論》《系辭傳論》《八卦觀象解》《卦氣論》;《尚書》類2種:《尚書既見》《尚書說》;《詩經》類1種:《毛詩說》;《周禮》類2種:《周官記》《周官說》;《年齡》類1種:《年齡正辭》(附《年齡舉例》《年齡要指》各一卷);樂類1種:《樂說》;《四書》類1種:《四書說》。可見時人稱其精神“薈萃于六經四子之書”[莊勇成:《少宗伯養恬兄傳》,莊魯駉(字斯才)等編:《武進莊氏增修族譜》卷二十六《譜傳》,道光十八年刻本(1838),第30頁b。],并非虛語。

 

莊存與平生,從乾隆十年榜眼落第之后,即進翰林,歷內閣,最終以禮部侍郎致仕。其間也像年夜多數翰林出生的文官一樣,數次進值上書房、南書房,出兼學政、試差,職任清華,足稱榮顯。作爲乾隆朝主管文教的官員,莊存與的著作皆與其職務有親密關系,劉桂生師長教師認爲或便是莊存與授讀皇子的教本[劉桂生:《從莊存與生平看清初公羊學之原由》,趙戰爭等編:《周一良師長教師八十誕辰紀念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1993年,第430頁。],揆諸莊存與著作年夜多沒有完成,且多留講說痕跡,這一論斷是可托的。

 

 

 

《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是莊存與關于《詩》《書》二經的所有的解說。由于《年齡正辭》不凡的學術程度,莊存與在后世的學術聲名幾爲之掩,后人均以“公羊家”目之,而忽視了莊存與在其他諸經上的造詣。實際上,據莊存與之孫莊綬甲所述,莊存與本身最爲自得者,并非其在年齡學上的成績,而是他的《詩》《書》之學。[莊綬甲《尚書既見跋》稱:“先年夜父嘗自言生平于《詩》《書》之學最明。”見莊綬甲:《拾遺補藝齋文鈔》,《清代詩文集匯編》第512冊,上海古籍出書社,2009年,第401頁。]可見《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在莊存與經說中的主要位置。這也是筆者在箋注《年齡正辭》之后,合并收拾箋注此三書的最基礎來由。

 

《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的寫作年份已不成考知,不過莊存與初度進值上書房是乾隆三十三年,而其孫莊綬甲亦稱莊存與生平著作,多寫作于丁父憂服闋還朝的乾隆二十七年至乾隆四十一年之間,[莊綬甲:《味經齋遺書總跋》,《拾遺補藝齋文鈔》,《清代詩文集匯編》第512冊,第404頁。]并稱莊存與著作的順序是最早治《周禮》,其次治《詩》《書》,[莊綬甲:《味經齋遺書總跋》稱莊存與“最後治《禮經》,次《詩》《書》,次《年齡》,次《周易》,次樂律,其間說《論語》《中共享空間庸》《年夜學》《孟子》,爲圣言釋指。”(《拾遺補共享空間藝齋文鈔》,《清代詩文集匯編》第512冊,第403頁。)]是以此三書初始的寫作年份可年夜約推見。可是莊存與的現存著作,年夜多沒有完成,他致仕之后底本有收拾出書的計劃,惋惜由于身體不算康強家教,兩年后即卒,而沒有實現。[據莊存與門門生魯九皋《祭莊座主文》稱:“前年尚奉手書,謂生平于諸經疑義,皆有訓釋,今得歸田,將訂正成書,命九皋進與校字之役。顧九皋以老母多疾,未克遄趨函丈旦夕請業。”該文作于乾隆五十四年十仲春(陽歷已跨進1790年)。見《魯山木師長教師文集》卷十二,《清代詩文集匯編》第378冊,第197頁。]現存著作均由其后人董理完成,刊刻于其身后,這也包含《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三書。

 

 

由于莊存與的著作未及手定,是以在內容和體例上,多顯得零星和不完全。這在《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三書中體現得同樣明顯。

 

《尚書既見》第一版于乾隆癸丑(1793),由莊存與孫莊綬甲收拾并刊刻,當時未分卷,是莊存與著作中最早面世者。道光七年(1827),莊綬甲在匯刻收拾乃祖遺書時,從頭對癸丑刻本《尚書既見》進行了編輯(下稱道光本),綬甲曾敘述其顛末如下:

 

[莊存與撰《尚書既見》]既脫稿,未及手定,但連累書之。歲在癸丑,從父[莊述祖]由山東任所寄資促刊,仍底本未分卷。今綬甲冥心諷誦,謹條其年夜旨,弟爲三卷。……《尚書既見》刊成后,先年夜人又搜輯零章斷句爲一卷,題曰《尚書說》,今并附刊,都爲四卷。[莊綬甲:《尚書既見跋》,《拾遺補藝齋文鈔》,《清代詩文集匯編》第512冊,第401-402頁。]

 

可見道光七年的收拾,是將不分卷的初刻本析分爲三卷,并增添了一卷綬甲父莊逢原所新搜集的“零章斷句”爲《尚書說》。經筆者比對,道光本《尚書既見》,除刪往初刻本結尾處四頁論禮的文字外[初刻本《尚書既見》現已經支出《續修四庫全書》,所刪文字爲:“皇帝之義自授命之祖……而能孝其親者也。”見《續修四庫全書》第44冊,上海古籍出書社,2003年,第249-250頁。],其他內容完整雷同,惟從頭析分爲三卷,可證綬甲所言不虛。而《尚書說》即爲此次初刻,其“零章斷句”的特征,也在現存的文本中可見。《尚書說》共搜集22條莊存與論《尚書》的文字,除極個別者外,基礎一條論述《尚書》中的一篇。篇幅有長有短,長者或就《尚書》某篇中的一個問題,闡述一己之見解;短者則或僅爲一句,解釋對私密空間某個字詞涵意的獨特懂得;全書顯示出明顯的隨手筆録特征,非脫稿可知。

 

由《尚書說》的存在及其文本特征,可以推知,莊綬甲所言莊存與對《尚書既見》“既脫稿,未及手定”,既應懂得作莊存與著作未及最后完成,同時也應看到莊氏并非有興趣寫作一本體例完全舞蹈教室、內容周全的解經之作,而是更接近一本關于《尚書》的學術札記,隨手記録了本身對該書分歧篇章的某些感觸及發明,攻其一點,而不求其全,或即供當時上書房講授之用。這從現存《尚書既見》的內容上亦可以看出,綬甲曾對該書的內容有準確歸納綜合:

 

今綬甲冥心諷誦,謹條其年夜旨,弟爲三卷。一卷首篇正后儒之誤解《禹謨》爲再征有苗,重爲《書》誣,因以明不攻古文之意;次篇釋《盤庚》,而證以二《雅》,因以著以經解經之法;三篇闡《書》之言天、言命、言性至明切,而怪后儒鹵莽讀之也。二卷皆論周公相武王、輔成王之事,一衷于經與序,以明文武之志事,述顯承之艱難,辨成王不克不及蒞阼、周公踐阼攝政之誣。三卷皆論舜事怙恃之道,以孟子之言爲本,而證明逸《書》之《舜典》,后述伊尹、周公之遇,皆所以明圣人之于天道也。[莊綬甲:《尚書既見跋》,《拾遺補藝齋文鈔》,《清教學代詩文集匯編》第512冊,第401-402頁。]

 

可見《尚書既1對1教學見》的三卷內容,也僅是少數主題的發揮,重在闡述心得。

 

《毛詩說》,同樣是重在闡述心得而不求其全的學術札記體著作,同樣是莊綬甲收拾收拾遺稿而來,初刻于道光七年(1827),共四卷。該書封面署“毛詩說”,前兩卷標題分別署“毛詩說卷一”“毛詩說卷二”,第三卷署“毛詩說補卷三”,第四卷署“毛詩說附卷四”,可見后兩卷或同樣爲莊存與后人二次搜集而來,爲與前兩卷有所區別而附載于后。正因爲這般,前兩卷與第三卷多有重復解統一詩篇者,如卷一有解《邶風·柏船》者,卷二有解《年夜雅·召旻》者,卷三同樣有解此二篇者。其他篇章,亦時見此類相同,同樣顯示出此非莊存與手定之作。

 

 

 

《毛詩說》的前三卷觸及對《詩經》部門詩篇的講說,一詩一講,同樣長短紛歧,長者逐句串講詩意,短者僅爲個別字詞的新釋。顯然同樣重在心得,不在完全和周全。而第四卷僅包含兩篇文字,即《楚茨篇集釋》和《朱子柏船詩序辨說正誤》。前者集毛傳、鄭箋、孔疏、朱子集傳對《小雅·楚茨》篇的解說,另以按語闡述一己之見;后者乃對朱子《柏船詩序辨說》提交流出分歧見解。可見此卷體例與前三卷有別,此或爲綬甲以“毛詩說附”標題的緣由。

 

在解經家法上,不論是莊存與的書學,還是詩學,皆遵信原《序》。《書》有百篇之《序》,莊存與常據以辨史事、明長短;[莊綬甲亦稱:“[莊存與]爲說多取之于《序》,以《書》爲孔子論次,《序》與《書》相表里,別嫌明微,推見至隱,與《年齡》同義,非圣人不克不及作,亦非游、夏所能贊也。”(《尚書既見跋》,《拾遺補藝齋文鈔》,《清代詩文集匯編》第512冊,第401頁。)]《詩》有《年夜序》《弁言》,莊存與同樣據其所述之史事,來闡詩心、原詩旨。總體而言,《毛詩說》是宗序申毛而難鄭黜朱之作,雖在個別詩句的訓詁上,有采鄭、朱不悖毛(申毛、補毛)之處,但在詩旨的整體闡釋上,對他們是持否認態度而依從《序》說的。

 

莊存與的經學闡釋,有著明確的方式意識,即在乾嘉長于求是、短于風議的時代氛圍中,他獨能擺落文字,以年夜義爲尚。稱:“誦《詩》讀小樹屋《書》,不深惟前人之終始,心意淺薄,俾大德不宣究于后世”,“知其說者必明于天道,誦師之言僅能弗掉者,何足以及此”(《尚書既見》卷二),可見莊存與治學,重視原始要終,體察前人之作意,以天道爲旨歸,而不斤斤于一字一句的謹守弗掉,其爲學趣尚在其時代里長短常彪炳的。

 

職是之故,莊存與的經說向來聚訟紛歧,毀譽參半。如就其尚書學而言,以莊氏之法讀莊氏之書者,推原莊氏專心,以爲莊存與不辨別《尚書》今古文真僞,乃因僞《書》中頗存圣人真言,尤疴癢關后世,“帝胄天孫,不克不及旁覽雜氏,惟賴幼習五經之簡,長以通于治全國”,故作爲皇子師傅的莊存與,不得不稍貶須臾之道以授之,所謂“自韜污受不學之名,爲有所權緩亟輕重,以求其實之陰濟于全國”。[龔自珍:《資政年夜夫禮部侍郎武進莊公神道碑銘》,王佩諍點校:《龔自珍選集》,上海國民出書社,1975年,第142、141頁。]并以爲“承學之士,誠思擴其胸、高其識,無域乎庸夫孺子之見,請由是[《尚書既見》]而之焉可乎!”[李兆洛:《莊方耕師長教師尚書既見序》,《養一齋文集》教學卷二,《清代詩文集匯編》第493冊,第24頁。]許其爲“寶書”[趙烈文天放樓舊躲道光七年《味經齋遺書》(八種),《尚書既見》末有識語稱:“此所謂寶書也。眾人于萬物皆能知其孰寶孰非寶,獨于書不知之。穿鑿文字,餖飣章句,自謂得之,何哉!久不攻讀,光緒己卯冬仲重誦點句一過并志,能靜。辛巳七月復讀。”并在《尚書既見》卷二頁四,莊存與論述誅管蔡后,圣人(周公)哀傷慘怛,“自念其過,終身閔焉。病己之不如舜也”等句上端,有批語稱:“圣人之心,揭而表之如日月,則師長教師其殆圣矣。這般乃可謂之明經義,豈餖飣章句可得而儔哉。靜。”今躲南京圖書館,索書號GJ/95。]和“國朝”第一流。[范旭侖、牟曉朋收拾:《譚獻日記》,中華書局,2013年,第6頁。]而標榜“實事求是”,落腳在以字詞通篇章的學人,則難免驚異于莊存與的率爾臆說,稱:“今讀其《尚書既見》,皆泛論年夜義,多主枚書,絶無考證發明之學”,“皆不免難免輕棄傳記,憑私臆造”,稱其爲“附會糾纏,浮辭妨要,乾隆間諸儒經說,斯最下矣”。[李慈銘:《孟學齋日記》甲集首集下,同治癸亥(1863)十月十七日,《越縵堂日記》第4冊,廣陵書社影印本,2004年,第2526、2528、2531頁。]

 

這般有若天淵的評價,在清代的學人中間,似乎還并未幾見。其不合的最基礎緣由,端在于是從純學術考據角度,還是從莊存與的關懷,來衡斷莊氏之學。這從一個側面也流露出,莊存與的經說并不純是爲了學術而學術,這是我們本日準確懂得莊存與所必須留意的條舞蹈教室件。

 

 

莊存與經說的內容,一貫重要著眼在家國君臣、理政安邦等與王朝政治親密相關的方面,《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三書亦不破例。爲準確掌握其具體意旨,上面略述幾例,以見眉目。

 

(一)圣王問題

 

莊存與從推原圣人之心的角度出發,不斤斤于語言文字,極力維護三代圣王的幻想抽像。

 

如《書》載兩次征有苗,即《舜典》舜攝位之時,“竄三苗于三危”,而古文《年夜禹謨》又稱,舜禪位、禹攝位之時,舜再派禹征有苗,即“帝[舜]曰:‘咨,禹!惟時有苗弗率,汝徂征。’”莊存與不信任《年夜禹謨》的記載,認爲此乃一事二書,《年夜禹謨》將后一事歸在禹攝位之時,乃作《書》者聚會場地之誤。但是他做出此一判斷的來由,卻并不是今古文《尚書》各有真僞,而是舜敷文德,則苗平易近自歸,然后“舜哀矜不辜,遏絶其君,并竄其族于三危。”質言之,蓋舜乃年夜德之君,德化所被,“教化行,淑慝辨”,不成能需求兩次出征,即所謂“舜有全國,選于衆,舉皋陶,不仁者遠矣。”(《尚書既見》卷一)

 

再如,文王、武王伐紂滅商,成王、周公誅管、蔡,前者以臣弒君,后者骨血相殘,皆難免于圣德有累。而莊存與認爲,古之明德,莫如帝舜,“其德好生,其治人不殺”,而到了伊尹相商湯伐桀,雖然未嘗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可是卻不克不及做到像舜一樣未嘗殺一人。文王之心如舜,享國五十年而崩,而紂卻不克不及自斃。武王之德如湯,太公之志如伊尹,因爲行有誅伐,故不逮舜與文王,但“此則圣人于天道之命也”。言下之意,此類誅伐,乃緣于紂不自斃,是天命這般。不過他同樣強調,這類誅伐雖然不克不及無所傷,但其事則點到即止。是以,武王克商誅紂即罷,奄及飛廉、五十國則不誅(留待成王時方行誅除),多罪逋逃之年夜夫卿士亦不誅,而立紂之子武庚,俾守其宗廟、社稷,修其禮物以客事皇帝,“雖曰征誅,其與‘虞賓在位’何異哉!”(《尚書既見》卷二)莊存與對文武伐紂的態度由此可見。

 

而對于成王、周公誅管、蔡,莊存與起首痛責管蔡不道,稱“管叔及其弟,親在年夜姒十子之列,傷敗禮義,文王所以治國家者,破之缺之,淫酗殘虐,由行紂之所爲”,而后凸顯周公在此一事務中的切個人空間齒痛恨,以爲“管叔,兄也,一旦致辟焉,圣人[周公]哀傷慘怛,豈復常情所能儗哉!”“作《常棣》吊二叔之不咸,自念其過,終身閔焉。病己[周公]之不如舜也。”實際上,在莊存與看來,骨血相殘,終究不如親親相隱,“遭人倫之變者,必以舜爲法于全國后世,而周公且曰有過也”[所謂“人倫之變”,指骨血相殘、手足相殺等類事務。見莊存與:《年齡正辭》卷十《誅亂辭》“逐世子母弟”隱元年經例,道光七年(1827)莊綬甲刊本。],但莊存與譴責管蔡無道,推原周公哀傷慘怛之心,已無異于在最年夜限制上爲周公自解于全國后世了。

 

綜上可見,莊存與極力拋清三代圣王的品德瑕疵,維護他們純德純圣的抽像,甚至不吝罔顧現存文本記載,講座場地而以年夜義推而論之,確有鮮明的個人立場。

1對1教學

 

(二)治國問題

 

作爲札記體的學術著作,莊存與雖然不成能周全探討治國理政中的各種問題,但依舊論及不少方面,上面則略舉幾例,以見一斑。

 

一是君權旁落之害。莊存與舉犬戎滅周之例,以爲西周覆滅,絶非一朝一夕之事。即便姜戎攻進鎬京之后,西周都邑環峙,形勢尚存,而最終卻不得不東遷者,乃是由于世家諸侯各顧私邑,皆莫以王室爲念所導致的。最終使得岐豐之地畀秦,成績了秦襄公的霸業,而周轍遂不復西矣。莊存與質問,“鄉使年夜夫、邦君統于一尊,相舞蹈教室親相救,岐豐之地何渠爲秦有?”并認爲形成這一狀況的初始緣由是“君之不爲政,政之不出于君”,其結果就是權臣相爭相殺,若晉之欒、郄,齊之崔、慶,宋之戴、桓,鄭之駟、良,且不至盡殺不已也。莊存與總結道:“是故萬平易近之‘蕩析離居,罔有定極’,由國之不知有君也。‘命汝一’,命之一于年夜君也。”(《尚書既見》卷一)

 

二是治國以德禮爲本,以兵刑爲末。歷代《尚書》的注疏,多以爲周公攝政之初,奄與淮夷從管、蔡作亂,周公征而定之。成王即政之初,淮夷與奄又叛。莊存與卻認爲,并不存在再叛的問題,兩次叛變實爲一次。武王既喪,周公居東,叛變發生,待三年之喪告畢,成王迎周公,周公相成王經過三年而平定全國。之所以花費三年時間,是因爲“蓋滅國者五十,皆俟其人之自歸,然后變置私密空間其君。故遲之又久,以致于三年,而實未嘗有行陳銜枚之事也”(《尚書既見》卷二)。莊存與以爲,成王即位之初,因文王之德化未洽,所以周公寬裕以容之,文理以別之,德盛化神以齊之,“蓋至于三年,而四國之有罪不敢赦、有教不克不及聽者,鮮矣。然后成王率其百正人、友平易近,東征以昭其文德,罰以義制,命以義降,用畢賞罰之政,富必惡人,黜伏者必罪人”(《尚書既見》卷二)。在莊存與看來,成王、周公皆以德禮爲先,以兵刑爲末,導之以德,而后齊之以刑。在這種敘述中,將一己對治國之道的最基礎見解敘述而出。

 

三是治國任賢而反對世卿。莊存與以爲,人之身統于心,家統于父,國統于君,全國統于皇帝,皇帝可謂是君也,父也,心也,但他也并不是最高源頭,而還得“上系于天”。是以,兒子完整聽從父令,并不克不及稱作孝,臣子完整聽從君令,并不克不及稱作貞,“然則曷從?曰:天也。天不言,能言惟圣,世有圣人則天矣,無古今一也。故曰:‘要君者無上,非圣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以其逆天之年夜也”。可見莊存與將一切義理的源頭,最終歸之于圣人,以爲皇極建,則圣瑜伽場地人合天。“天所貴惟圣,其次惟賢,高超非所畏也。”在這一見解之下,他天然極力推重治國應以圣賢爲本,而反對世卿之制。以爲周德既衰,諸侯、卿、年夜夫、士皆世位,“而圣賢位在匹夫,帝王之制遂不成復振”(《尚書說·洪范》),其迭興迭廢的關鍵緣由,就在于不克不及選賢任賢罷了。

 

 

 

(三)繼位問題

 

莊存與很是關注繼位問題,多借對舜的解讀來予以闡述,主張非天命不敢嗣。《孟子·舞蹈場地萬章》篇稱“皇帝不克不及以全國與人”,莊存與以此爲基礎,以爲皇帝能命人爲諸侯,但不克不及命人爲皇帝,是以其人茍無天命,則不得繼位爲皇帝。但是后世對開國之君如舜、禹得天命易知,但對繼體之君如啓、太甲、成王之授命于天則難知。故難免有以本身得天命,而強致之者,莊存與以爲“天命不成爲而致也”(《尚書既見》卷三)。職是之故,堯崩,舜避堯之子丹朱于南河之南,但全國之平易近不從丹朱而從舜。舜崩,禹避舜之子商均于陽城,而全國之平易近不從商均而從舜。禹崩,益避禹之子啓于箕山之陰,全國之平易近不從益而從啓。莊存與以爲,蓋天命在舜、禹、啓,而不在丹朱、商均、益也。與之類似,伊尹知天命在太甲,雖然因太甲不肖而放之于桐三年,但終迎太甲復位。反之即便圣德如周公、孔子,以不得天命故,也不得有位,即周公相成王而并不親踐祚,而孔子則不克不及有全國,即所謂“夫位之不尚于德也,天命之矣”(《尚書既見》卷三)。莊存與這般強調得天命聚會場地在繼位中的感化,顯然有其防微杜漸的來由。

 

(四)后妃問題

 

莊存與以爲,后妃敬事人君,以司內治,故當以德不以色,并將其與賢相、賢士比擬,所謂“賢相治外,多士升朝;賢妃治內,微妾進御。非以示恩也,以乞助也;非以啓寵也,以共職也。士不唯其能,惟其德;女不唯其色,惟其賢。所以修潔百物,協和神人也”(《毛詩說卷一·關雎》)。甚至認爲人君未娶之時,“賢女不至則君德不成”(《毛詩說卷二·車舝》)。是以對于《毛詩》之華夏本論及后妃之德的篇章,如《樛木》《螽斯》等篇,莊存與亦皆從此類視角予以闡發。而對于不克不及盡職的后妃,則講座場地多有貶詞,如衛莊公夫人莊姜,在莊公身后,不克不及禁止州吁弒殺新君,莊存與評論曰“爲人怙恃豈不負哉!”恰是由于莊存與予后妃這樣的位置,他對于明日庶禮法次序異常堅持,對“內寵并后”之類的僭越禮法的行爲,持嚴肅批評態度,稱“嬖孽之僭,天所以禍人國也”,“嬖孽之僭,未有不亡者也”(《毛詩說卷一·綠衣》)。其態度是明確的。

 

(五)養平易近問題

 

在莊存與的經說體系中,教平易近、養平易近長短常主要的關注焦點。如對“鳧鷖在涇”一句詩文的懂得,他沒有依從之前如毛公、鄭玄或朱熹等人的解釋,而是給出了本身的懂得,認爲所謂“鳧鷖”,乃指“年夜平正人”之平易近也。鳧鷖爲水中沙洲之鳥,來往靡定,以比方平易近人不恒所依,但也不被拘縛,是以先王以德養平易近,而平易近莫不懷之,即“是故先王畜平易近,離合而不離其所主,德也;浮沉而不掉其所性,教也。德以懷之,平易近莫不懷;教以正之,平易近莫不正。夫平易近之系于正人,非一世矣”(《毛詩說卷二·鳧鷖》)。由此,平易近有歸之之志,而神降之福也。是以,對于人君勞平易近傷財之舉,有妨平易近命、平易近生之舉,如戰爭、勞役等舉措,莊存與多持批評態度,如對《何草不黃》的解讀,即著重按照毛傳的說法,凸起“征夫彌苦”之意(《毛詩說卷二·講座場地何草不黃》)。

 

通過以上梳理,我們可以看出,莊存與所說解的《尚書》和《詩經》,重在推原歷史語境,圍繞政治問題展開,其立說針對的對象明顯是在人君。以上圣王問題、治國舞蹈場地問題、繼位問題、后妃問題、養平易近問題等,不過是樹立取法典範,闡述治國要道,規范皇子、后妃的行爲,凸起平易近本罷了。考慮到莊存與曾兩次出任皇子師傅,可以斷定,此類經說確與其職業親密相關,包括著爲皇子指出治國理政當效法的正面榜樣,以及應該重視的最基礎原則。作爲朝廷選派的師傅,這樣的說教,既是王朝高低對他的職業等待,當然更能夠包括有莊存與作爲一位經學透明的儒者,處在權力焦點中所希冀發揮的一己職效。是以可以說,他的經說乃是時代、職業、儒學義理、個人抱負等多種原因配合感化的結果,有著明確的政治意圖,這與清代普通的通俗儒者是有所差別的。

 

 

《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三書的版本情況如下:

 

莊存與著作皆爲后人董理遞刻而來,其最早刊刻者,爲不分卷本《尚書既見》,刊刻于乾隆癸丑(1793)。后經莊綬甲從頭編輯,析分爲三卷本《尚書既見》,并增補一卷《尚書說》,合刊于道光七年(1827),是爲《味經齋遺書》六種本中的二種。

 

道光七年莊綬甲刊刻的《味經齋遺書》六種本中,同樣包含《毛詩說》四卷,是爲該書首刻。

 

道光十八年(1838),李兆洛繼承亡友莊綬甲遺愿,收拾莊存與未刊著作,刊成《味經齋遺書》七種本。約在此時稍后,莊氏后人合六種本與七種本匯印《味經齋遺書》十三種本,此即爲該書最完全之寶硯堂本。《尚書既見》《尚書說》《毛詩說》同樣包含在內,是爲此三書的再次印刷。

 

光緒八年(1882),莊氏后人重刊《味經齋遺書》十三種中的九種,同樣會議室出租包含上揭三書,是爲第三次刊印,且是今朝最常見之版本。

 

此次箋注,均以道光七年本爲藍本,校以相關經籍。此中《尚書既見》《尚書說》二書,莊存與從《書序》出發,重要援據孔安國傳及蔡沈集傳爲論說基礎,箋注時亦以此二書爲本,以盡量貼近莊存與著作原意。別的莊存與治《書》不分今古文真僞,但出于讀者研討參考考慮,在需要時亦箋出所引《尚書》篇目標真僞。而《毛詩說》乃莊存與遵從弁言與毛傳,料簡鄭箋、朱傳之作,故在箋注上,亦依莊存與之意,每篇皆先箋出弁言,后依其辭意選箋三家注語。在標示方法上,普通不再應用書名號,而直接略爲著者加著作方法,如:蔡沈《書集傳》略爲“蔡沈集傳”,毛公《毛詩故訓傳》略爲“毛傳”等。

 

莊存與說經,多借部門經文以發揮年夜義,而不斤斤于經書全篇全文的完全疏釋。加之莊氏著作皆爲后人董理而成,零章斷句較多,更顯殘碎。故在良多情況下,欠亨曉所論之《詩》《書》全篇,必定難明一二零章殘句。但因一二殘句之箋注,轉至串講原經全篇之意指,則勢必勞而寡功、費辭難行。故請讀者需要時自參《詩》《書》原篇,以徹究其背后之義。

 

 

 

此外,《尚書既見》乾隆癸丑初刻本,較道光本在全書末尾多兩節論禮的文字。或因其與《尚書》關系不年夜,故在莊綬甲從頭編定道光本時予以刪除。本次爲保留莊存與文字,供研討者參考,特予保存,以楷體情勢標出。另在箋稿之末,附録了龔自珍等六人觸及莊存與尚書學、詩經學的碑銘、序跋、札記等,以備參考。

 

同時爲了便于閲讀,酌情對三書原文進行了分段。但爲堅持原書舊有之段落痕跡以利懂得,則以空一行表現原分段處,并于段舞蹈場地首加“○”以清端倪。另在徵引典籍原文出箋時,爲使辭意更爲完全顯豁,偶有據典籍高低文補充數字者,則統一以方括號標出。凡遇“日曰”“人進八”等刻工混用字及避諱闕筆字等處,皆據辭意徑改,不出校記。

 

箋稿完成之后,偶爾發現南京圖書館所躲《味經齋遺書》(八種)[即爲莊瑜伽教室綬甲道光七年所刻六種本,因南京圖書館將《年齡正辭》所附《年齡舉例》《年齡要指》單獨另計,故著録爲“八種”。]乃趙烈文天放樓舊躲,此中《尚書既見》有趙氏紅筆句點及批注,筆者又據之進一個步驟核正了箋稿標點。更承中華書局朱兆虎及王鵬鵬兄,爲校讀原稿一過,糾繆補缺,多有教正,特此致謝。莊存與素稱魁儒,文辭奧衍,且經學深邃深摯,筆者學力無限,必多訛誤,敬請海內通人教正。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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